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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道德無法維持秩序的時候

夜班人要安眠 大廈升降機旁貼了張紙,大意是張貼人是上夜班的,早上才回家睡覺,希望住客能體諒,別在早上練(鋼)琴。下面有人回覆,大意是我家都是在下午或晚上練琴的,若有意見可去管理處投訴。      跟月來炒得熱烘烘的祐漢公園唱歌噪音爭議一樣,這都是眼下我們這個廿四小時不停運作的賭城常見問題,只是一個在公園裡,一個在大廈內。我相信,以澳門居住環境之逼仄,一間屋甚至一間房內,都會有日間噪音擾人使夜班一族無法安眠的情況。 夜班人要安眠,但我也要過日子呀,總不能白天不唱歌不練琴吧?怎麼辦?文明點的,當然是睦鄰友好,互諒互讓,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噪音。然而,久病床前都無孝子,何況是無親無故的鄰人街坊,忍一時可以,長年忍是絕無可能的。 在道德無法維持秩序的時候,法律與公權力應該要毫不含糊地介入。道理很簡單。為甚麼要立法對付家庭暴力?因為幸福美滿家庭不是必然的,而保護弱小不受欺凌,是每一個正常社會必要之善。法律是甚麼,要由專家回答,但我覺得,一個社會立甚麼法,體現這個群體的價值觀,或者更準確的說,體現管治這個群體的權力精英的價值觀——他們重視甚麼、在乎甚麼。 回到澳門現實,廿四小時不夜城的運作方式是經濟命脈所在,成千上萬的夜班人士犧牲了健康貢獻了稅收。那麼,他們收工後的休息安眠,是否與能否有權力受保障(可行的方法比如修訂噪音法規),便體現了我們這個城市的市民,在坐享豐厚稅收提供的福利之餘,如何回報為之打拼的人。